天津出台新型居住社区城市设计导则 改变千篇一律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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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
日前,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新型居住社区城市设计导则(试行)》(简称《导则》),在水西公园周边地区、海河柳林地区、程林公园周边地区、解放南路地区试行。
据了解,《导则》以塑造宜人的居住生活环境为中心,提出新型居住社区的城市设计方法,适用于天津市津城范围内的新型居住社区试点项目。《导则》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用精细化的城市设计方法替代传统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法,运用国际上较新的城乡断面规划设计理论,指导新型社区在城市不同区位上的空间形态分布;二是传承中西建筑历史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引导住房类型多样化;三是与社区治理相对应,进一步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集中建设社区中心,创造居民交往的公共空间,体现场所精神和社区文化;四是社区采用紧凑布局,根据区位采取适合的交通模式,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低冲击基础设施,突出生态社区和绿色智能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导则》提出津城圈层结构,包括中心活力圈层、生态宜居圈层和田园城市圈层。其中,中心活力圈层约169平方公里,是城市活力中心区;生态宜居圈层约264平方公里,是大型城市公园和新型居住社区建设的重点地区;田园城市圈层约1029平方公里,是新型产业和郊区化新型社区的重点区域。
根据《导则》的规划远景,新型居住社区开发建设要改变千篇一律的住宅小区。由于大型封闭小区造成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丢失,《导则》提出,规划窄路密网、开放街区的新型居住社区,鼓励占地面积4公顷以下的社区建设,避免大规模高层住宅小区无序蔓延。
根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35年天津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拟达到40平方米。考虑到市中心现状老旧小区存量大、住宅户型普遍比较小、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普遍低等问题,新型居住社区通过适当提高外围地区新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进一步提升居住生活品质。在现有住房政策的基础上,明确中等收入家庭作为住房保障的主体,在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现代住房制度。
《导则》提出,新型居住社区要贴近自然,立足生态本底,构建综合公园、各级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便民绿地公园体系,实现居民300米进公园的目标。在中心活力圈层,增加口袋公园,见缝插绿,多点分布以及立体绿化,改善居住环境,人均公园绿地不小于4平方米。在生态宜居圈层,建设大型城市综合公园,社区与公园结合,提升宜居水平,人均公园绿地不小于9平方米。在田园城市圈层,保护生态环境,社区与生态绿地结合,塑造郊区特色,人均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郊野公园、农田)不小于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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