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公布债务重组细节 期限调整至五年、利率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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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12月3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券持有人就债务重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9月30日,华夏幸福公布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主要涉及几点。
其中,债务清偿方案包括华夏幸福2192亿元金融债务,将通过以下方式妥善安排清偿:其一,卖出资产回笼资金约750亿元;其二,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其三,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其四,现金兑付约570亿元金融债务;其五,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其六,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展期、降息,通过后续经营发展逐步清偿。
但《债务重组计划》披露后,华夏幸福偿债进展迟缓,资本市场对公司偿债方案亦提出诸多疑问。华夏幸福表示,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公司及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积极沟通和推动金融机构债权人对《债务重组计划》反馈意见,认真解答回复各类问题。
排名前列,关于公司债券的偿付方式方面。
华夏幸福表示,对于15华夏05、16华夏01、16华夏02、16华夏04、16华夏05、16华夏06、16华夏债、18华夏01、18华夏02、18华夏03、18华夏04、18华夏06、18华夏07、19华夏01共14只公司债券,将采取如下方式偿付:
(一)现金偿付+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展期清偿的方式进行综合偿付
1、现金偿付,即“兑”偿付方式:华夏幸福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现金偿付比例约为30%-40%。
2、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即“抵”清偿方式:华夏幸福以持有型物业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部分债务,偿付比例约为10%-20%。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8年;在信托计划到期前,由受益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对信托计划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
3、剩余40%-60%的部分由华夏幸福展期偿付,即“接”清偿方式: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年期满,如公司债券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展期届满后,根据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可协商直接清偿或继续展期。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二)拟出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承接,即“置换带”清偿条件:可选择拟出售公司有条件承接其债权,具体承接条件由债权人与相关资产收购方及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清偿效果方面,华夏幸福表示,以“置换带”方式清偿的部分债权本金,不再适用第(一)项清偿方式,剩余债权本金仍按第(一)项清偿。
另外,较新公告中,华夏幸福对债务清偿期限进行调整,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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