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天津民心工程任务建设

天津房产快讯 2021-02-25 09: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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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天津日报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民心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建设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建设部署,2020年市市场监管委承担两项民心工程建设项目:一是年内完成50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新闻来源:天津日报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民心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建设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建设部署,2020年市市场监管委承担两项民心工程建设项目:一是年内完成50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二是建立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实现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可追溯监管。市市场监管委严格按照工作清单,狠抓任务落实,全年完成71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超额42%完成了年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心工程任务目标,广大消费者通过天津市食品安全网和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即可查询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完成天津市疫苗追溯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涵盖2家天津市疫苗生产企业、36家外省疫苗生产企业、464家医疗机构、1家流通配送单位,实现了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可追溯监管,并为公众提供三种查询途径:一是通过“天津药监”订阅号链接查询,二是通过“天津药品查询”服务号查询,三是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健康天津”APP查询。

2021年,市市场监管委承担提升完善冷链和进口食品追溯平台、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两项民心工程,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心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2021年民心工程建设任务。

完善冷链和进口食品追溯平台

进一步织密疫情输入防护网

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安全利益问题,更加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2020年,天津市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排名前列批6个试点省市之一,率先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10月30日,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电子化监管。2021年,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民心工程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将进口非冷链食品纳入追溯范围,规范平台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有效精准提高进口食品监管效能,织密防护网,筑牢“护城河”,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更有效保障。

一是进一步优化“从口岸到餐桌”的追溯平台功能,实现 “三个新建”“两个对接”“一个优化”,即新建海关口岸、一级冷库、交通运输三个端口,对接共享人员核酸检测证明和健康码两个数据库,优化阳性样本快速检索溯源功能。重点深化五大功能:

消费者便捷查询功能。食品经营单位在市场销售时,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天津追溯”电子溯源码,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天津食安”微信公众号扫描查询。

全链条追溯功能。组织督促口岸环节、一级冷库、运输环节和生产经营环节录入商品溯源信息,督促全市商超的收银员通过扫描消费者的健康码,自动记录购买者的身份信息。

“五不准”监管功能。不符合“五不准”要求的食品经营者,追溯平台实时预警,监管部门坚决查处。

阳性追踪功能。快速筛查,排名前列时间锁定涉事商品上下游经销商和基本流向。

交易量统计分析功能。截至2月22日,全市315家进口商、22家一级冷库、84家第三方冷库、126家生产企业、2326家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企业、1830家餐饮服务企业、22家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天津港集团已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累计上传53036批次追溯数据,累计交易量70.13万吨。

二是建章立制有效提高“从口岸到餐桌”的追溯平台运行效能。

坚持“实战是检验追溯平台好不好用的硬标准”,组织起草《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畅通部门间数据对接,全面提升平台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建立天津海关督促进口商、商务部门督促一级冷库、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承运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分工负责机制,对接市委网信办“健康码”、卫生健康委核酸检测数据库、天津港集疏港智慧平台和各核酸检测、消杀公司信息化系统,实现天津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数据归集。

三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强化“从口岸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执法。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进口食品的全程追溯,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食品输入的风险,市市场监管委将进一步加大对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五不准”管理要求,对未上传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做到不经营、不采购、不销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开展维保质量抽查

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电梯保有量逐年增长,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注册电梯118209台,较2019年增长了10105台,增长率为9.3%。为确保群众乘梯安全,近年来我市建设了天津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健全了电梯维保队伍,提升了电梯故障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了电梯安全监管。截至目前,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共接警11294起,处置困人故障8403起,解困人员16236人次,平均到达时间为7分钟。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关口,从三方面入手,持续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做好电梯维保工作。全市各级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围绕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受限导致电梯按时维保困难等问题,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利用远程监测、自我监护运行等方式,适当调整维保方式,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出行基本安全需求。另一方面,全市各级电梯综合检验机构全面推行网上报检、网上受理、线上咨询、报告邮寄等快速检验方式,做好电梯随报随检工作,全面落实“报检必检、应检必检”。

二是部署电梯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委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对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内注册在用电梯设备开展专项检查,自2020年6月份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特种设备执法人员14236人次,检查单位6475家,督促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问题隐患1322项,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95起,处罚金额423万元。其中市级检查单位出动检查人员229人次,检查单位57家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12项,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4起,处罚金额10万元,对6起电梯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推进全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电梯安全,2020年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启动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工作。与之前规定相比,“按需维保”试点改革带来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监管目的变化,由降低事故率向降低故障率转变,通过降低故障达到降低事故的目的;维保项目变化,政府不再过多干涉维保项目,只要电梯不出事故而且故障率低,政府就不再过多干涉企业行为;维保间隔变化,原来15天必须维保,试点后,维保质量不高的要增加上门次数,质量高的则可能上门频率低了,表面上看似维保人员上门次数在减少,但是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和远程监控措施,服务更加精准到位。因此随着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今后电梯维保费不再以上门维保时间来定,而以电梯维保质量的高低来定。目前,滨海新区、津南区、北辰区率先启动改革试点工作,首批12家维保单位、116家使用单位、1561台电梯已试点开展按需维保工作。

为保障电梯维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今年民心工程建设任务,市市场监管委将对约1000台电梯开展维保质量抽查,覆盖全市各行政区,重点围绕老旧住宅小区、使用15年以上电梯、投诉举报量或市民反应较大、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频次较高的垂直客运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开展,并结合近期定期检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故障率情况,综合确定抽查设备地点、各类电梯型式台数、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促进电梯安全迈上新台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心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2021年民心工程建设任务,决不失信于民、失心于民,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工作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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