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渐热 更需“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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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每日新报
买房对于每个家庭来说是件大事,这其中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不小心就会出问题。新报“楼市”特别策划推出“2021小苗买房经”,为买房人了解相关政策,避免落入“陷阱”搭建平台并提供服务。
时下,租房已经成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也促进了租赁房市场的火热发展,据了解,“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希望独立的年轻人”“为了照顾孩子就近上学的家长”以及“有临时租赁周转需求的人群”等是当下租赁房需求的主体。但是,租客需要知道以下住房不能租用,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没有合法来源、权属有争议或者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比如违法、违章建筑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子不能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子不能租;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也不能租。
此外,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租赁房的关键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租赁期限;房屋交付日期;租金、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房屋维修责任;房屋转租的约定;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房屋返还时的状态和增添物的处置;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方式,一旦产生合同纠纷,这都是重要的解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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