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技能型人才要涨工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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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人才不流失,天津市要给技能型人才涨工资啦!
天津市人社局印发《天津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岗位评价篇)》,对企业岗位评价开展专题引导,供企业结合实际参考使用,推动企业健全“岗位—薪酬”管理制度,促进技能人才薪酬合理增长。
《指引》按照排序法、分类法、比较法、评分法等四种岗位评价方法,对其优缺点、具体操作步骤、运用重点等分别举例说明。针对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技能人才制度建设、岗位评价、薪酬设计、项目设置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积极转变思路、创新招法,着力加强“指”的精度和“引”的力度,提高规范引导实效。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在“指”字上聚焦发力,力求内容直指目标、文字通俗易懂,用实例和讲解将理论问题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方便企业理解和掌握;在“引”字上做好延伸,给企业留足举一反三的空间、创造因企制宜的条件,促进企业自主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内功”。
《指引》从“岗位等级管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三项制度进行引导。
建立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建立与职业体系对应的用人育人制度,将员工岗位等级共设置为8级,其中:1级为较低,8级为较高。每个等级分别有7个薪酬档次,其中:1档为较低,7档为较高。岗位等级根据所在具体工位确定,根据条件分别适用对应等级。实习期员工原则上为工位对应等级的较低薪档,实习期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按照相同、相近条件的员工等级水平,确认具体的等级和薪档。
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岗位价值和业绩表现挂钩的激励机制。除依据员工岗位等级标准核定按月发放的基础工资、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外,提出了根据员工主岗以外额外储备的符合上岗要求的多项技能确认多技能工资,具体公式为:多技能工资=多技能A对应标准×1+多技能B对应标准×0.5+多技能C对应标准×0.2,员工多技能种类最多不超过3种,多技能工资较高值为800元。同时对绩效工资公式、绩效基数、员工月度绩效系数等均作出详细说明,并明确了特殊薪酬如计件薪酬和协议薪酬的构成及核定原则。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了员工绩效考核的周期、内容,以及员工月度及年度绩效计算方式。
天津市技能型人才主要分类: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
①35周岁以内: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
②40周岁以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③50周岁以内: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的:
①35周岁以内:具有高级职业资格
②40周岁以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③50周岁以内: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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