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买房将取消购房资格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08-28 08: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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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购买住房的,将取消购房资格,并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近期发现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社会人员,散布可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通过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方式办理“红印户口”等虚假信息,以此在我市购买住房,骗取钱财,提醒广大非本市户籍人员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购买住房的,将取消购房资格,并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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